本招标项目 开州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 已由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州发改审〔2025〕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宏畅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宏畅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智能交通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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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开州城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增公共自行车1000辆。对开州城区重要路段的181座公交站台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同时,改造250个公交站牌,新建充电桩265个(80kW)、广告站点620座、LED灯杆500只、3台低空通信监视基站。在开州区高速及国省道沿线 建设20块户外大型广告牌。配套完善重点道路节点改造、交通管理设施、交通信号灯等,对信息管理服务用房(约1500平方米) 进行改造。
本次招标建设规模:开州区级智能交通集成管控平台,对支撑系统和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资源进行扩容建设,并对外场基础系统进行优化完善,包括新建交通信号灯路口、雷达测速、抓拍设备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484.5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209.41万元
2.4 招标范围:由招标人发出的《开州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智能交通设施建设一期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200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期实施,本次仅对开州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智能交通设施建设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其他标段另行招标。
2.7 其他: /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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