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城市中央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城市中央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批[2025]1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批[2025]18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
2.2规模及投资额:项目总投资3906万元,用地面积约24.657万平方米,新建约4万平方米体育场地设施(含健身步道、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儿童场地等体育场地设施)、2200米环氧步道以及配套的生态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等。 2.3计划工期:12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省外企业以入川备案资质类别为准,且有效期必须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3、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21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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