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EZC2025-G3-01193-YZGF-1248 项目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标本外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500 最高限价(万元):500 采购需求:对普洱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标本外送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预算金额:500万元/年(其中:1标段200万元/年,2标段300万元/年)。服务内容:1标段:完成肿瘤基因检测项目标本接收与运输、检验、质量控制及报告回传等服务;负责承担HIV、病毒载量标本的转运服务(转运至云南省传染病院);2标段:完成非肿瘤基因检测项目标本接收与运输、检验、质量控制及报告回传等服务。以上服务内容,按实际委托的检测内容结算,如采购人能自行开展检测,将不再委托检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注:★各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1)标段名称命名规则:普洱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标本外送服务项目1标段为本项目1标段的标段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标本外送服务项目2标段为本项目2标段的标段名称。(2)标段编号命名规则:Q53JX1025001294-001为本项目1标段的标段编号;Q53JX1025001294-002为本项目2标段的标段编号。(3)投标人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人允许中标多个标段。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顺序由1标段开始到2标段结束);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标段:年度合同到期或供应商年度合同期内总费用达到200万元,以先到为准,本年度周期合同自然终止) 标段2: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标段:年度合同到期或供应商年度合同期内总费用达到300万元,以先到为准,本年度周期合同自然终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3.1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