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昌吉矿业分公司智能视频监控分析系统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847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昌吉矿业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括: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昌吉矿业分公司位于准南煤田硫磺沟矿区西部,距昌吉市40km,隶属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公司,行政区划隶属昌吉市硫磺沟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为:东经87°07′03″,北纬43°39′46″。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昌吉矿业分公司目前已建设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大部分生产场所的实时监控,同时部分采用智能AI摄像仪,但识别分析算法还未部署,只能通过人工事后追溯,不能及时发现现场异常情况,识别现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不能有效的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因此,拟建设一套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实现对煤矿生产作业现场视频的集中统一管理。针对关键场景开展视频的智能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实现与生产集中控制系统的集成和联动,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控效率和智能化应用水平。
2.2服务地点: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昌吉矿业分公司。
2.3服务周期:90天,合同签订生效后,自开工报告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视频分析系统或AI视频监控的供货安装或建设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0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11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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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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