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采油用树脂涂敷砂(改性抗碱树脂石英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WZGK26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化工材料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主要是油田二级单位所需的采油用树脂涂敷砂(改性抗碱树脂石英砂) 850μm-425μm 35MPa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进入第二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2名小于等于3名时,采取末位淘汰制,中标人数量为有效投标人数量减1。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1、中标人为1家时,全部分配给该中标人。2、中标人为2家时,原则上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分配的工作量不高于该项目估算金额的60%(6480万元),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分配的工作量不高于该项目估算金额的40%(4320万元)。3、中标人为3家时,原则上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分配的工作量不高于该项目估算金额的50%(5400万元),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分配的工作量不高于该项目估算金额的30%(3240万元),排名第三的中标人分配的工作量不高于该项目估算金额的20%(2160万元)。4、若某一中标人暂不能履行供货的,其剩余工作量均分给其他中标人,此部分工作量需其他中标人完成自身中标工作量后开始执行,当该中标人恢复供货资格后,其被均分的剩余工作量未执行部分由其继续履行。若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接受部分或全部新增工作量的,由其签订《工作量确认单》确认可供货数量。5、油田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及用户对产品有连续注入或配伍性要求或试验区块等原因需要保持产品连续性、稳定性以及不适宜多家中标人同时供货等情况的,或对中标人工作量分配有其他特殊意见的,由油田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出具正式报告或文件说明供应商选取方法及原因,并加盖油田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公章;招标项目无相关管理部门归口的,由用户出具上述报告或文件,并加盖厂级公章。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 中标结果有效期:上一招标结果执行完毕或上一招标结果中标有效期截止之日起,至该招标结果执行完毕或招标结果中标有效期截止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最新集中采购结果为止,最长至2027年10月15日,该中标结果供井下作业分公司使用,如使用单位增加,估算金额的总量不变】。该中标结果仅限物资公司签订合同使用,如有其他单位想要使用,按照油田相关规定,经物资公司确认同意后,其他单位方可使用。
2.4 交货日期:用户规定期限内。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大庆)。
2.6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包含招标产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认证名称中必须同时包含“树脂”和“砂”(“防砂剂”和“转向剂”除外);认证名称或型号中的粒径必须为850-425μm(或同等粒径),压力等级必须为大于或等于35MPa。若认证名称或型号中未明确粒径和压力等级,则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认证名称或型号中的粒径必须为850-425μm(或同等粒径),压力等级必须为大于或等于35MPa的投标人承诺书。一项认证在大庆油田只能对应一项产品(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规定的认可标准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该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至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产品为“采油用树脂涂敷砂”或“抗碱树脂石英砂”(产品名称与招标产品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检验(检测)依据详见技术规格书。【生产(制造)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检验(检测)必须包括:采油用树脂涂敷砂(改性抗碱树脂石英砂) 850μm-425μm 35MPa技术要求性能要求中1-7项和第9项指标要求。(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五日内,由检验机构到大庆油田井下作业分公司(许嘉航 电话:13114597857)取《油田注入端三元驱液体交接单》及油田注入端三元驱液体,统一容器包装)。检验(检测)结果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中指标。【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检验(测)报告及《油田注入端三元驱液体交接单》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必须在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其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中对应的产品名称代号;
3.6.1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产品中的产品成分,符合《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油勘 〔2021〕 215号)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6.2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产品中不含有机氯成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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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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