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安广镇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安广镇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审字(2025)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安市安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衔接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安市安广镇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①向前村:3米宽新建水泥路总长度2164.62延长米,总面积6494.40平方米;4米宽新建水泥路总长度792.03 延长米,总面积 3131.06平方米。封油路总长度4065.54延长米,总面积18155.46平方米;加宽1.5米条石总长度2992.99延长米,彩砖总面积4490.49平方米,路灯216盏。维修柏油路100平方米,维修水泥路850平方米。②爱国村:封油路长度2156.06延长米,面积8835.46平方米,路灯50盏。维修柏油路160平方米,维修水泥路300平方米。③胜利村:3.5 米宽新建水泥路总长度397.95延长米,总面积1396.06平方米。封油路长度209.53延长米,总面积813.69平方米。维修柏油路240平方米,维修水泥路15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大安市安广镇向前村、爱国村、胜利村;
2.4招标控制价:5593514.93元;
2.5招标范围:向前村:道路工程、人行步道、路灯安装,爱国村:道路工程、路灯安装,胜利村:道路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共76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其他人员要求: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 1人、专职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 类)。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9月29日2025年9月29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1)承诺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之内。(2)(3)(4)网站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之内。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3.6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规定执行;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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