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Y25-XA503-WZ75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2025环庆集气一体化集成装置1项17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门油田2025环庆集气一体化集成装置1项17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招标目为带量采购,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A25大类,共计1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求1名供应商。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套) |
最高限价(元/套) |
执行标准 |
1 |
集气一体化集成装置 非酸性 100*10^4Nm3/d 4.0MPa |
1 |
3513460.60 |
按技术规格书执行 |
【注】集气一体化集成装置中所含一级物资仪表及控制阀等需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采结果。
2.2 招标控制价及组成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51.34606万元,含13%增值税、运杂费、装卸费、落地交货价。卖方需配合进行指导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2.3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报价含13%增值税、运杂费、装卸费、落地交货价 (卖方需配合进行指导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报价不得超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3交货地点:玉门油田环庆采油厂指定交货现场。
2.4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交货。
2.5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投标人若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制造商,其状态须为正常①供应商状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暂停交易权限”等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拟供产品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问题通报或被列入但已复查合格的书面承诺。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可查询,提供审计报告查询截图。)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③截止到本项目开标当日的最近 36 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投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三商”黑名单;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玉门油田分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⑥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 36 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提供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