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DZB2025-15.1B1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沣西)工作部沣西新城公办小学和幼儿园2025-2026学年度校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5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沣西)工作部沣西新城公办小学和幼儿园2025-2026学年度校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2,45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5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社会服务 | 2025-2026学年度校车服务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5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8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沣西)工作部沣西新城公办小学和幼儿园2025-2026学年度校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沣西)工作部沣西新城公办小学和幼儿园2025-2026学年度校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