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S-G-F-250603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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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1020000 工程设计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所签订的合同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电子设备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本企业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勘察负责人:本企业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造价负责人: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