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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3-2025-00622

项目名称: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81,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581,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81,2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与采购标的提供时间要求一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格式承诺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联合体形式预留】。对于预留份额部分,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①供应商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与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②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8%。③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不作强制要求。注:①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只能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供应商家数不超过2家。②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企业,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单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③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填写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说明》。⑤企业划型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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