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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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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5-09-09 1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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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8962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项目

招标公

项目编号:QT0000G250904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项目已由克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克山发改审〔2025〕41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克山县交通运输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奖励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6548平方米,共建设充电站41座,分体式充电机(充电堆路线)51台,充电枪404把,总功率24720kW。位置在克山县境内,分布于县内及周边乡村。2处充电站设置光储充一体系统,其余39座充电站均为单充电系统。

2.2建设地点(交货地点):县人民政府、人民医院、高速收费站停车场、公园、恒泰雅居、克山农场社区、河南乡(学习村、二河村)、河北乡(新民村、新大村、新安村)、发展乡(双发村、四座村)、向华乡(庆功村、勤富村)、西联乡(新乐村、合发村)、西建乡(同生村)、古北乡(保安村)、曙光乡(兴光村)、克山镇(城南村、城北村、城西村、镇人民政府)、双河镇(齐心村、护心村、联心村、双心村)、西河镇(西河村、和平村)、西城镇(西城村、同立村)、古城镇(客运站)、北兴镇(保卫村、客运站)、北联镇(新兴村)、涌泉林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建设充电站41座 ,充电主机(充电堆路线)51台, 充电枪404把,总功率2472OkW,总占地面积约6548平方米。2处充电站设置光储充一体系统,其余39座充电站均为单充电系统。2025年新建公共充电站11座,充电枪160个;2026年新建公共充电站10座,充电枪102个;2027年新建公共充电站20座,充电枪 142个。

2.4资金来源:上级奖励资金。

2.5建设工期(交货期):2025年-2027年。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6489983.91元。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运输(含装卸)、仓储、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免费质保维修、与设备有关的运输保险及伴随服务,以及清单、图纸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及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接受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投标人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若供应商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提供近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 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开标当天以评标专家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进行查询的结果为准](仅限建筑业及监理企业)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任意一方应具备上述至少一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相应任务。“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7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3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不得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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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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