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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分公司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
采购通知编码: 20250904164 采购通知名称: 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分公司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 采购联系人: 孙丽娟
采购联系人电话: 2153122 采购联系人传真: 采购联系人EMAIL: 953240906@qq.com
                                                 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分公司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十七冶冶金分公司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所需的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74428.44 ㎡,地上建筑面积约66307.99 ㎡,地下建筑面积约 8120.45 ㎡;建设 5 栋厂房及 1 栋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房以及地下室工程,其中 D1#多层厂房建筑面积约房建市政施工评定分离招标示范文本(2023年版)14758.13 平方米,地上 4 层,建筑高度为 18.40 米。局部地下室,功能为疏散楼梯间,建筑面积为 24.15 平方米,跨度 26.75 米;D2#多层厂房建筑面积约 11902.28 平方米,地上 4 层,建筑高度为 17.74 米,跨度 24.80米;D3#多层厂房建筑面积约 8543.89 平方米,地上 6 层,建筑高度为23.6 米,跨度 20.90 米;D4#多层厂房建筑面积约 8598.57 平方米,地上6 层,建筑高度为 23.6 米,跨度 20.90 米;D5#多层厂房建筑面积约11902.28 平方米,地上 4 层,建筑高度为 17.04 米,跨度 24.80 米;D6#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10454.46 平方米,地上 3 层,建筑高度为 17 米,跨度 8.40 米,装配率30%。现根据项目需要对“D6#配套用房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进行采购,要求如下:

(1)根据规划设计条件,针对D6#进行装配式设计。

(2)装配式设计满足30%的预制装配率要求,确保通过装配式方案专项评审会。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叠合板拆分布置图、ALC墙体拆分图、楼梯拆分图、叠合板深化详图等,完成单体的整套施工图设计。

(3)以上各项设计均应达到国家相应设计深度。

1.2工程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

1.3暂定租赁期:合同签订至装配式构件现场安装完成及主体验收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具备招标范围内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技术咨询的资质和能力。设计及咨询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应为本项目配备公司内受招标方认可的设计人员团队,需设定项目经理汪蓁,负责与招标方的日常业务和技术交流;负责重要的阶段性设计成果与招标方的汇报交流。中途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计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投标方须对设计的合理性、完整性及正确性全面负责,期间如需对原建筑方案、施工图图纸进行调整,必须书面告知招标方。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方设计的所有图纸均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并能符合招标方的技术要求;若图纸深度不符合要求,且投标方修改后仍满足不了该深度要求,招标方将酌情扣除部分设计费。

(8)设计变更:所有设计变更,投标方应组织内部会审;避免出现矛盾、有关设计变更的书面通知首先发给招标方,不能直接发给第三方单位;若由投标方原因引起设计变更,投标方应无偿修改。

(9)知识产权权属条款:对于投标方为履行本合同向招标方提供的所有阶段性和最终研究成果,及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研究成果,双方同意其著作权、申请专利权和专利权等全部知识产权权利属于招、投标双方所有。

(10)投标方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投标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投标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1)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一经查实,按无效标处理,且按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规定处罚。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 200 ,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单位名称-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953240906@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无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关系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服务关系引用后,再参与投标。

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5日   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分公司

联系人:孙丽娟     电  话:*

招 标 部 门: 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花山区天宝路588号中国十七冶技术中心大厦

联系人: 赵环彪(项目)    电  话:*

时  间:2025年09月09日

序号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报价需求
1 工程设计\辅助性设计 1 0.13 2025-09-16 一.比价原则:本次招标考核含税总价,中标后按照含税价签订使用合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按照不含税价加调整后的税率计算。 二.资质、人员配置要求: (1)具备招标范围内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技术咨询的资质和能力。设计及咨询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应为本项目配备公司内受招标方认可的设计人员团队,需设定项目经理汪蓁,负责与招标方的日常业务和技术交流;负责重要的阶段性设计成果与招标方的汇报交流。中途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计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三.单价组成内容:以上装配式技术设计及服务单价为含税(6%)综合单价,均含: 1.1预制构件拆分:根据建筑结构确定预制构件(如墙板、楼板、楼梯等)的分割方案,满足生产、运输和吊装要求。 1.2深化设计:包括埋件型号、力学参数、构造配筋详图等,需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1.3专项技术设计与咨询:涵盖装配率计算、节点连接设计、防水处理等。 1.4施工阶段设计变更支持: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1.5设计及服务过程中的人员工资、出行差旅费用等。 1.6装配式方案专项评审。 四. 甲方权利及义务 4.1 甲方按照双方约定时间提供项目设计任务要求及基础资料。 4.2 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设计费及经甲方审批后因甲方变更返工而修改或因缓建而引致的增加工作所应支付的费用,具体费用以双方另立的协议为准。 4.3 若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最终未能实施或未能通过政府等有关机构审核,甲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付费时间向乙方付款,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设计费而造成设计工期延误的责任。但乙方也有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尽到专业的提醒义务等)除外。 4.4 甲方有权审定支付乙方的设计费用及相关设计的变更;甲方负责审定乙方的所有设计成果,各阶段按照合同约定应有的工作成果及服务内容。 4.5 甲方须就重大设计变更(包括项目规模、实用性质、工作周期、总体方案等变更)对乙方进行书面确认;乙方因此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签定补充合同、重新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五. 乙方权利及义务 5.1 乙方须对设计的合理性、完整性及正确性全面负责,期间如需对原建筑方案、施工图图纸进行调整,必须书面告知甲方。 5.2 乙方应为本项目配备公司内受甲方认可的设计人员团队,需设定项目经理汪蓁,负责与甲方的日常业务和技术交流;负责重要的阶段性设计成果与甲方的汇报交流。中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5.3 乙方设计的所有图纸均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并能符合甲方的技术要求;若图纸深度不符合要求,且乙方修改后仍满足不了该深度要求,甲方将酌情扣除部分设计费。 5.4 设计变更: 5.4.1 所有设计变更,乙方应组织内部会审,避免出现矛盾。 5.4.2 有关设计变更的书面通知首先发给甲方,不能直接发给第三方单位。 5.4.3 若由乙方原因引起设计变更,乙方应无偿修改。 5.5 知识产权权属条款:对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阶段性和最终研究成果,及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研究成果,双方同意其著作权、申请专利权和专利权等全部知识产权权利属于甲乙双方所有。 5.6 乙方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六.请下载此“投标报价表”按要求填报后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传至“*”相应报价页面附件中,评标以上传盖章报价表为准。 七.“*”中报价录入应与本“投标报价表”相一致。 八.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至装配式构件现场安装完成及主体验收合格。 九.付款进度、付款方式及补充计费约定: 9.1 付款进度 : 9.1.1、协议书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 9.1.2、提交装配式拆分施工图文件后15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40%; 9.1.3、构件加工图提交15天内支付合同款的40%; 9.1.4、构件现场安装完成主体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合同款的10%; 9.1.5、甲方应按付款进度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设计费,乙方在收取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等额人民币正本税务有效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供支付款项用途,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税费而产生增加的额外费用。 9.2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9.3 补充费用计取方式: 在设计及技术咨询顾问服务期间,如有额外服务产生,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费用可由双方商议确定,协商结果由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后生效。 十.服务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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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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