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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LPG对俄进口能源码头项目勘察设计(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TJ-25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备案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借贷、政策性金融工具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佳木斯同越商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汇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同江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LPG对俄进口能源码头项目勘察设计(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同江市同江口岸运营中的滚装码头下游380m处。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3000吨级集装箱泊位和600吨级滚装泊位各1个。本次招标为项目一期工程,实施范围为600t级滚装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滚装泊位斜坡道长度112m、宽度42m,斜坡道与自然岸线斜交布置,泊位后方相应进行场地硬化、给排水、环保、消防、通信控制、供电照明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等配套工程的建设。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招标范围: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70.00万元(其中勘察费(含测量):145.00万元,设计费:22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适应本项目的设计及勘察资质;
3.1.1设计资质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1.2勘察资质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准备期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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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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