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中标承建松江区石湖荡镇动迁安置房工程总承包项目,其中部分工程需进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招标采购,需具备中铁二局有效准入资格协作队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松江区石湖荡镇,东至辰塔路,南至育思路,西至长杉港河北至云礼路。
2.分包工程概况:新建上海石湖荡动迁安置房项目二期土方工程。总建筑面积12306.33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773.42m(计容面积66569.04m),地下建筑面积38532.91m。
3.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的结施图、建施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核定单、技术交底等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机械的转运(包括场内二次转运)、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等辅助用工(凡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辅助用工,如测量放线与抄测等),以及完成本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内涉及的所有措施项目(含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而临时要求的相关措施项目),以上由承包人承包的工程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本工程所涉自然地面以下至基底以上30cm深度范围内的土石方挖运,30cm以内基坑捡底及挖运由土方单位全权负责,工作面的移交由总包确定;地下室与基坑侧壁间及地下室顶板上土石方回填,回填高度至室外总平景观设计标高,回填需满足总平景观单位验收要求,基坑侧壁不得采用淤泥土、建筑垃圾、有机质含量超过5%的土回填,总坪回填不得使用淤泥土、黏土、粉质土、建筑垃圾(小区道路基底回填除外);
(2)工程范围内的清表,包括林木砍伐、树兜挖除及灌木、杂草、农作物、垃圾清理、基施工期间的建渣回填及既有村道、沟渠及房屋基础的破除及挖运等内容,所有清表垃圾均需外运弃置;
(3)场内土石方平衡;
(4)淤泥、流沙的开挖、清运、堆放或者外弃;
(5)多余土石方外运及处置;
(6)外购土、砖渣回填、推平、碾压;
(7)挖土场地内临时道路的铺设及其加固防护措施,包括基坑内马道的修筑及挖运;
(8)现场土方施工坡道的防雨、防塌等防护加固措施,距离红线较近河道施工期间保护措施(9)挖土工程中及交付总承包单位之前场地维护费用;
(10)场内道路在施工期间做好道路的管理(清扫、出入口的管理、扬尘治理、交通运输安全及交叉施工等),土方车辆进出场地的清理清洗,施工过程中对沉淀池的清掏等相关费用由土石方单位承担;
(11)红线外道路在施工期间的管理(清扫、扬尘治理、交通运输安全、修复等)费用由土石方单位承担;
(12)周边学校及卫生院在施工阶段的沟通协调,涉及地方管理部门关系的维护及协调等相关费用有土石方单位承担(13)桩基施工期间的建渣回填及既有村道、沟渠及房屋基础的破除及挖运、场内的既有混凝土道路及地坪破除外运处置等相关费用由土石方单位承担;
(14)降雨或渗水时配合降水单位做集水坑及排水沟;
(15)土方施工方案的编制、报审及土方工程竣工资料的完善,必要时须进行专家论证,专家论证费用由土石方单位承担;
(16)土方开挖运土证(渣土证)的办理及对外关系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砂石资源费的问题、当地各种关系等为完成该项工程的所有问题,相关费用由土石方单位自行承担;
(17)石方单位需提前办理渣土证,若未及时办理导致检查及相关处罚费用由土方单位自行承担;
(18)土方单位需提前准备与出土方量相匹配的消纳场地,以确保按计划完成出土,若由于土石方单位消纳场不满足要求导致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给予相关处罚;
(19)施工场地处于二级水源地的相关保护措施;
(20)开挖期间,遇到暴雨天气,导致坑内出现积水,相关抽水费用由土石方单位承担;
1)现场施工需服从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管理,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投入与之匹配的施工机械及相关人员;
(22)场地内涉及到渣土外运的视频监控系统由土石方单位负责实施并接入相关政务服务系统,相关费用由土石方单位自行承担(23)土石方单位需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场外发生的交通事故费用由土石方单位自行承担;
24)土方开挖过程中,边线控制、标高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及费用投入且服从总承包单位技术管控等。
以上由乙方承包的工程必须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招标工程量清单》见附表1。
4.计划工期:
总工期:517天,其中土石方工程挖运施工时间60天。暂定开工时间2025年9月1日,竣工时间2027年1月31日。具体施工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土方工程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并满足国家、上海市、松江区及当地地区政策法规及招标人相关要求,达到上海市安标工地要求。
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上海市白玉兰杯质量标准和工程备案标准,并确保一次验收合格100%。符合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造产品品质提升手册》(详见附件1)相关要求
7.招标项目控制价:
详见附表1.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子项单价及总价均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以控制价为计算基数,明确整体下浮率,各子项单价为控制价子项单价×(1-投标人整体下浮率%)。不含税金额:27917008.99元;含税金额:30429539.80元。
8.施工场地情况:
(1)有施工场地;
(2)临水临电已接通,洗车池已由招标单位布置;(3)场地内可能存在生活垃圾、较多暗浜及淤泥土;
(4)自行踏勘了解及克服周边不利因素;
(5)施工符合二级水源地的保护要求,职能部门的处罚由土方单位负责;
(6)红线距离河道较近,施工期间采取相应措施对河道进行保护,由此产生的修补及责任由土方单位负责;
(7)水电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在计价款中扣除。
9.临建及生活场地情况:
(1)现场可布置两个集装箱作为办公室及值班室,按招标单位要求设置;(2)民工生活区(食宿)自行解决;(3)现场由招标人提供一个专门出入口,出入口的管理由投标人负责。10.其他说明:
(1)(推荐品牌,详见附表2)。
(2)与其它单位施工界面详附件《土方工程施工界面划分》,施工中如遇界限划分仍有不明确处甲方书面确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本次投标人必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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