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531ST396106
项目名称:南澳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提能升级、公共医疗服务提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47,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低周波治疗仪等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047,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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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中频治疗仪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4,400.00 | - |
1-2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脉冲磁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 | - |
1-3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电动康复直立床 | 1(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 | - |
1-4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中低周波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44,600.00 | - |
1-5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偏振光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 | - |
1-6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多体位手法床 | 1(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 | - |
1-7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超声波理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9,400.00 | - |
1-8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吞咽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1-9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 | - |
1-10 | 体外循环设备 | 血透机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25,000.00 | - |
1-11 | 医用光学仪器 | AB超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 | - |
1-12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麻醉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 |
1-13 | 医用光学仪器 | 眼科手术显微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06,8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者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低周波治疗仪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低周波治疗仪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