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软件研发部八月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1000220021547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软件研发部八月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共1个标的:
标的1:共2个标包。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软件研发部八月框架采购项目,开展2025年授码中心发光标签委托生产服务。本标的为框架采购。
本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软件研发部八月框架采购项目,计划委托生产相关发光标签用于相关项目。
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详见标的清单中的概算金额,采购金额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20%)。框架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自动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详见标的清单中的概算金额,采购金额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20%)。框架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自动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用。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工期 |
1 |
CG2100022002154741001 |
标的1:发光标签委托生产服务 |
780 |
1 |
CG2100022002154741001001 |
1 |
发光标签标包1 |
468 |
0.0277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CG2100022002154741001002 |
2 |
发光标签标包2 |
312 |
0.0277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乘权重后单价只作为评标时价格分计算依据,结算以中标单价为准。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一)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详见报价清单,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
(2)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方式,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结算数量
(3)各项目信息清单及其它附件对应附件表: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附件 |
标的1:发光标签委托生产服务 |
发光标签标包1 |
附件1:2025年发光标签委托生产服务项目-报价清单 附件2:2025年授码中心发光标签委托生产服务项目技术规范书 |
发光标签标包2 |
(4)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详见标的清单中的概算金额,采购金额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20%)。框架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自动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报告。如2024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2-2024年经本单位确认盖章的财务报表,如2024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注: 1.企业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3.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报表附注。 |
3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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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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