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CG2025-GK-044
项目名称:永康市卫生健康局超长期国债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元):3986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10200000,3000000,1800000,1120000,900000,680000,300000,360000,60000
标项一
标项名称:金华市+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高端心脏机)
数量:2
预算金额(元):3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标书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金华市+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高档全身机)
数量:12
预算金额(元):197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标书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金华市+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高端妇产机)
数量:3
预算金额(元):5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标书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金华市+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
数量:4
预算金额(元):4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标书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金华市+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
数量:4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标书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金华市+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便携)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标书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金华市+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便携)
数量:4
预算金额(元):12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标书
备注:
标项八
标项名称:金华市+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
数量:2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标书
备注:
标项九
标项名称:金华市+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便携)
数量:3
预算金额(元):6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标书
备注:
标项十
标项名称:金华市+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便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标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7、8、9、10,详见标书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请根据要求上传联合体投标授权书,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请根据要求上传联合体投标授权书,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请根据要求上传联合体投标授权书,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请根据要求上传联合体投标授权书,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请根据要求上传联合体投标授权书,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请根据要求上传联合体投标授权书,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请根据要求上传联合体投标授权书,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请根据要求上传联合体投标授权书,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请根据要求上传联合体投标授权书,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请根据要求上传联合体投标授权书,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2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3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4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5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6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7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8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9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10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