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Z2025-QC033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税务系列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2.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简介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税务系列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项
1
A包为税法普及类视频拍摄制作,主要包括政策讲解、便民办税举措推介、案件警示、普法教育等视频、动画的拍摄制作;
B包为重大宣传片及公益宣传片拍摄制作,主要包括税务系统重要工作展示宣传片、重大活动主题宣传片、重要任务专题宣传片、广告级或电影级别公益宣传片。
预算金额:人民币142.8万元,其中A包为人民币119.8万元,B包为人民币23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42.8万元,其中A包为人民币119.8万元,B包为人民币2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3个年度。合同按年度签订,在满足以下条件可续签第2、第3年年度合同:(1)采购人新一年度项目采购预算获得批复;(2)中标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经验收通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作出承诺,格式自拟);(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6)本项目分为A、B两个包,投标人可参与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的中标人,即可兼投不可兼中。评标时按A-B包的顺序评审,如投标人在A包被推荐为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则不得再参与B包组评审。如某个包因供应商等原因导致中标结果变更的,其他包的中标结果不因此而受影响。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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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