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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托育服务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灵武市托育服务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托育服务园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5〕55号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弘钰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589.56平方米,包含2栋建筑。其中托育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 3514.56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

(一)拆除原有建筑:拆除一栋原有4层建筑,面积5337.2平方米,建筑高度15.3米,砖混结构(经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为D级危楼)。

(二)新建托育服务园综合楼:混凝土框架结构,层数为3层,耐火等级为二级。一层设置厨房、晨检接待厅、保健观察室、母婴室等;二层设置托班、养育照护指导室、儿童早教区、多功能活动室等;三层设置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室等业务用房。

(三)新建门房:混凝土框架结构,层数为1层,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功能包括警卫室、休息室等。

(四)附属工程:建设室外幼儿活动场地,塑胶跑道,绿化,混凝土硬化及面包砖铺装,铁艺围墙,成品电动伸缩门等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灵武市健康路北侧,保健巷东侧,柳树巷南侧,原灵武市中医院内。

2.3 计划工期:4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灵武市托育服务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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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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