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5-0314
项目名称: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2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9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2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1):
合同包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2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9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合同包2(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2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2):
合同包预算金额:44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
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2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49,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2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2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2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合同包2(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2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