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1 采购项目
本采购项目中电建塔城沙湾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项目业主为中电建(沙湾)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采用公开谈判的方式对中电建塔城沙湾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征租地手续办理服务采购,进行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电建塔城沙湾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境内,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31万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2272°,东经 88.2684°,距离沙湾市城区直线距离29.65km。场址土地性质以草地为主,现状为天然牧草地,场址地形开阔平坦,周围无高大建筑物、山体造成遮挡。场区与多条公路相邻,附近有乡道通往,交通较便利,运输条件较好。
本工程设计安装1410048块705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交流侧装机容量8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994.08384MWp。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256个3.125MW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配置3.125MW型集中式箱逆变一体机,项目配套建设80MW/160MWh储能系统,场区内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拟以1回220kV架空线路送至750kV乌苏变进行消纳。预计电站25年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17528 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1182h。
2.2 采购范围
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临建工程的草场占用、场地租赁;
(2)本项目升压站及储能站永久用地的草场占用及场地租赁;
(3)本项目光伏场区内的构筑物拆迁补偿,采购人已完成场区内构筑物的价值估量;
(4)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它征地及手续办理;
(5)响应人负责以上项目用地的征租费用支付(包含征地、拆迁补偿、用地许可等)、植被恢复费用支付、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3 服务期限
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征租地手续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4 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 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有1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相关的类似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3) 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具备有效期内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认证证书。
(5)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4.4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5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6 响应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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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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