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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永丰县龙冈畲族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825202509080101        招标编号: 赣建永丰招字【2025】33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永丰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 永丰县龙冈畲族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永丰县龙冈畲族乡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批文名称及编号 永丰县龙冈畲族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 招标公告 : 永发改投资字【2025】596号
建筑面积 16334 平方米 层次 0 层 结构 框架
项目总投资 9482.64万元 本项目投资 94826400.00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1)设计方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的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 (2)采购、施工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报建施工图中明确的所有房建工程和室外配套设施的建设; (3)运营管理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建成的所有房建工程和室外配套设施运营管理。
标段划分 一标段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人员相关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人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关键岗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拟派)、施工关键岗位人员(由施工单位拟派)等岗位证书,其中土建和市政施工员各1名、土建和市政质量员各1名、材料员1名,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需持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建安工程费报价方式采用房建市政工程合理低价法。(1)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 (赣建字[2021]4 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依据赣建城镇[2021]19 号文《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关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紧急通知》及《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等规定执行,外省企业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成功备案的网页截图,且截图上要能显示参与本次投标项目建造师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备案名字。(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 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含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运营单位不得超过1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 (2)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注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设计部分、施工部分、运营部分等)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者,其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或股东)等】。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投标人应诚信投标,不得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2款规定的投标情形,并负有主动披露其可能存在此条规定情形的义务,不主动披露构成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除投标无效外(已中标的,中标无效),一律按弄虚作假论处,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3.8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承包人必须依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吉府办字【2021】39号)文件相关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缴纳足额的农民工保证金;并依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吉府办发【2016】22号)文件相关要求,由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提取不低于25%的资金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专账,专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 3.9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的承诺书。 3.10自2019年10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设计单位身份承担过文旅类的设计项目,提供单项合同价达到本工程设计费的80%或以上。(投标人类似设计业绩)。 3.11自2019年10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文旅类的工程(含在建),提供单项合同价达到本项目工程建安费金额的80%或以上类似施工业绩。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至 2025年10月10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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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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