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滨海新区供热“一张网”热源和干网互联互通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混凝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ZB-YZW-2025-HNT-01)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天津华电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南46米。滨海新区供热“一张网”热源和干网互联互通项目(二期工程:长输管网D段)及13座热力站设备设施升级改造。管线起点为秦滨联络线(西外环高速)互通立交位置东北侧,沿海晶集团盐田水塘向北敷设,终点为拟建南疆隔压站红线外1米。建设DN1400热力管线长度约4.64公里;管线设计供回水温度120/70℃,设计压力1.8MPa。土方填垫长度约4.64公里,宽度5-6米,局部10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管道沿线土方填垫、管道支架建设、热力管道及设备(阀门、补偿器等)安装、管道试压、清洗及试运行。首开段盐厂4.64公里管道;新村、新洋13座热力站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将51台波节管换热器更换为板式换热器,同步更换相关管道、阀门、附件等。总工期为274天,采购资金已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谈判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8)《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419号);
(9)《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420号);
(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项目所需混凝土,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有招标产品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各生产商须在项目所在地有供货能力。
生产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二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5、供货业绩要求:
混凝土供应商相关业绩要求:须提供2022年1月至2025年8月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混凝土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及履约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以信誉中国最新更新信息为准);2022年1月至2025年8月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8、一包一投,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包件投标。
9、每一种材料必须对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作为附件;中标后对生产商材料进行检测,若有不合格,该生产商直接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