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B2025-74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测汞仪等)
预算金额:2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名称及数量
交货地点
质保期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1
红外碳氢仪1台、索氏提取仪1台、酶标仪1台
按需求单位要求交货
产品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提供至少1年原厂质保服务
65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3个包进行投标,并均可中标。
2
全自动直接测汞仪1台、梯度PCR仪1台、脂肪测定仪1台
73
3
测汞仪1台、培养箱2台
84
合同履行期限:产品合同签订后到11月30日前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近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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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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