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祉风电场2025-2026年度运营期警戒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2664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首祉风电场2025-2026年度运营期警戒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采购背景
首祉风电场由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以下简称长乐A区项目)和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平潭外海项目)组成,地处台湾海峡,风电场海域周边通航环境相对比较复杂,存在避风锚地、多条推荐航路和习惯航路,且在该水域进行交汇,过往船舶类型多,船舶尺寸和流量相对较大,对风场设备设施特别是220kV海缆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2.2采购范围
(1)编制首祉风电场运营期警戒方案。提供首祉风电场全天24小时远程值守服务,做好警戒值班记录定期向甲方报告值班情况;
(2)利用首祉风电场已有的AIS、雷达、视频等设备,结合船汛网等其他辅助措施对首祉风电场风机、海缆附近船舶进行监控、引导,防止船舶在海缆区域抛锚损伤海缆或因走锚撞击风机;对风电场区附近的过往船舶进行密切跟踪、观察,必要时通过VHF设备进行通话引导;
(3)协助甲方对首祉风电场内运维船舶进行通联互动,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水上通航安全问题进行回复,协助处理紧急事件和协调海事相关部门等工作;
(4)每天查看气象信息,关注台风等恶劣天气动态,及时通知首祉风电场运维船舶落实台风、大风天避台风和雾天禁航等指令,并引导场内相关船舶做好防范措施;
(5)甲方要求的其他安全技术工作。
2.3服务期限
16个月,计划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7年1月31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个海上工程海上通航安全警戒服务或海上风电项目安全警戒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具体工作内容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 ;
人员要求:2022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至少1项海上工程海上通航安全警戒服务或海上风电项目安全警戒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2022年至2024年无2年连续亏损 ;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10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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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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