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艺术职业学院 2025 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竞谈-2025-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阳艺术职业学院 2025 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因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俊豪伟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经核查,江苏启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报价4.6元/册,符合信财购(2024)11号文第六项要求,现顺延本项目第二成交候选人江苏启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中标人。   3、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0日18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系统原因,单位无本项目格式,实际单位格式为元/册。
  
2.提出质疑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本次更正公告在《河南省**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信财竞谈-2025-4-1 | 江苏启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沭阳县时代商业广场8幢1-18室 | 4.60 | 无 | 
2.提出质疑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本次更正公告在《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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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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