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安市前锋区城西、城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施工第一期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城西、城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安市前锋区城西、城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前区发改项目〔2024〕3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目〔2024〕37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DN400管563m,DN500管1877m,沿河截污管D530×8管327m。(具体建设内容以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为准)。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除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外,承包人应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④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
□近 /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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