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梁山县人民医院射频消融治疗仪及一次性射频热凝套管针项目
2、项目编号:LSZC-2025-35
3、采购人:梁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963790560
4、采购代理机构:恒诚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和霏 联系电话:18678799156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梁山县人民医院射频消融治疗仪及一次性射频热凝套管针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射频消融治疗仪和与主机配套同品牌一次性射频热凝套管针,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本项目采购预算价:380000.00元(其中射频消融治疗仪:379300.00元、一次性射频热凝套管针:7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并能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生产商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代理商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所制作的报价文件;
6、投标单位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是《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 2025年9月25日12:00(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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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