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灵山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新圩镇)Ⅴ标,招标人:灵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区位于灵山县新圩镇,项目区涉及新圩镇的大里村和秧地塘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灌溉与排水工程:改建渠道20条共6927m,共设计重建拦水坝1座,过路涵管15座,渠道分水闸45座,人行盖板45座,机耕盖板8座。2、田间道路工程:共改建道路22条共5469m,过路涵管6座,下田坡道12座,错车台7座,回车台9座。3、其他工程:渠道标志贴砖40块,道路标志贴砖22块。
本次渠道防渗主要采用浆砌水泥砖方案。水泥实心砖尺寸为当地常用的390×190×115(mm),强度等级为MU20。底板采用C20砼。为了避免大挖大填,渠道坡降及断面尽量与现状接近,主要采用M7.5浆砌砼实心砖衬砌边墙,以矩形槽为主要型式的渠道防渗断面。边墙见光面采用水泥砂浆抹光。具体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招标编号:E4507002846007245001。
工程建设地点:新圩镇大里村和秧地塘村。
招标控制价:7408852.85元。
工期要求 :30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2025年灵山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新圩镇)Ⅴ标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以实际发出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为本施工企业注册人员,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关岗位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