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綦江区历史遗留磷石膏渣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綦发改投〔2025〕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綦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綦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綦江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重庆市綦江区古南玉龙村,该项目对重庆华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磷石膏第二渣场场内遗留的约 23 万吨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后,通过坑洼地回填等方式进行清空治理,对原址地块约 116.1亩土地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及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及边坡修整、防渗工程、磷石膏运输及改性、回填工程、导排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及原址地块的污染治理工作等。(本次设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及边坡修整、防渗工程、磷石膏运输及改性、回填工程、导排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5722.1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996253.40元
2.4 招标范围: 綦江区历史遗留磷石膏渣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一标段)的方案设计(含概算,且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清单及组价编制);保证磷石膏无害化技术及相关工艺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本项目回填质量要求,并对其质量负责,出具磷石膏无害化处置咨询报告。(本次设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及边坡修整、防渗工程、磷石膏运输及改性、回填工程、导排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 15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15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
设计资质应满足下列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或⑥项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和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和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和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⑥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和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咨询资质要求: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或 市政公用工程)。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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