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线路起自盐城至南通高速铁路南通西站,经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苏州市及浙江省嘉兴市、宁波市,终至宁波枢纽宁波站。 TYZQ-8标段正线起:DK129+964~DK139+885,共9.921公里正线工程。苏杭上、下行联络线工 程共9.534公里。沪甬上、下行联络线工程13.148公里。其中:路基4.529公里/5个工点;正线桥梁7.553公里/2 座,苏杭联络线桥 梁8.517公里/2座,沪甬联络线桥梁11.610公里/2座,框架桥289.81延长米/11座、涵洞251.24横延米/7座。工期为1267日历天。项目位置:通甬Ⅶ标主要位于嘉兴市南湖区、经开区,通甬高铁由嘉兴地区北侧引入,跨越沪昆高铁后引入嘉兴南站南侧新建通甬场。
1.2询价内容
详见包件划分情况表。
1.3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1.4采购方式:采用询价采购。
2、 投标人资格划分
本次询价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供应商具有代理资格证;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与投标标的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技术装备、施工安装和集散运输能力,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并经环保验收合格;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人需提供材料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原材的采购合同、发票及原材料进场检验报告等。采购人根据现场情况会通知响应方先送样经检测合格后再确认合作单位。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生产、销售标的物的资质。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3、 文件递交
3.1招标文件获取
请投标人于 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4日(北京时间8点前,下同),通过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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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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