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盈余竞磋(货物)2025-009
项目名称: 门源县乡镇卫生院医学影像科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60000
最高限价(元): 17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门源县乡镇卫生院医学影像科室建设项目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17368.28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3台;图像采集工作站3台;24 寸 2MP 医用灰阶显示器3台;高清摄像机12台;全向麦克风12套;
备注:
标项名称: 门源县乡镇卫生院医学影像科室建设项目包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42631.72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改建北山卫生院、泉沟台卫生院、东川镇中心卫生院、麻莲乡卫生院医学影像科室,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一: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包二:计划工期90历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包一:
磋商响应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表。
包二: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
2)磋商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磋商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4)磋商响应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5)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