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城乡生活垃圾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采购总承包(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标段遵义市播州区城乡生活垃圾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采购总承包(PC) 已由播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1-520321-04-03-206518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市播州区正乾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拟对播州区现有环卫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各类勾臂箱730个,各类果皮箱2500个,手推车210台,高温桶400个,智能生活垃圾房100个,垃圾箱4500个以及25个公共厕所(共计2793㎡)内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2.2 招标范围:(1)公厕维修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工程材料、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移交及后期服务等相关全部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2)设备购置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采购、催交、监造、运输、仓储、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相关全部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业绩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由设备供应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联合体投标应满足: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手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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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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