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梓潼县城市照度改善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梓潼县城市照度改善提升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梓潼县城市照度改善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4-510725-04-01-971435】FGQB-01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梓潼县聚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梓潼县聚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4-510725-04-01-971435】FGQB-018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鑫天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梓潼县城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城市照度改善提升,排除用电安全隐患等。
2.4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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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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