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乡村道路补短板应急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至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乡村道路补短板应急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彭阳县乡村道路补短板应急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5〕113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彭阳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彭阳县乡村道路补短板应急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彭交函〔2025〕37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彭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保障(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彭阳县乡村道路补短板应急提升工程
2.2 工程地点:彭阳县12个乡镇境内
2.3 工程概况:项目共涉及12个乡镇235条乡村道路,在原有乡村道路基础上进行水毁应急抢修后整修铺砂,总里程203.384km,其中白阳镇20.876km、古城镇10.988km、红河镇33.148km、王洼镇33.119km、新集乡25.603km、城阳乡16.683km、交岔乡7.586km、罗洼乡11.410km、孟塬乡15.705km、草庙乡12.475km、冯庄乡14.607km和小岔乡1.184km。主要建设内容为:采用水毁回填土方7042m³,8cm厚混凝土破碎料混合料61.1682k·㎡,配套建设土质边沟61315m、涵洞6m/1道等。项目建设采用巷路设计标准,路基宽度3.5m、路面宽度3.0m,道路两侧各设置0.25m宽路肩。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
2.5 计划工期:2025-10-20至2026-01-18,共计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六个标段;监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彭阳县白杨镇和草庙乡境内;
施工二标段:彭阳县王洼镇境内;
施工三标段:彭阳县红河镇境内;
以上标段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6(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