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台财采确临[2025]4736号、4735号
项目名称:台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元):45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1500000
标项一
标项名称:台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标项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4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我市列入全国新增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为更好完成试点任务、体现规划引领作用、充分释放试点红利,结合试点要求特编制《台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台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标项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4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我市列入全国新增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为更好完成试点任务,充分释放试点红利,推动土地利用效益不断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我市拟围绕规划统筹、收储支撑、政策激励、基础保障等4方面内容,开展调查摸底、专项规划编制以及试点政策研究,探索低效用地再开发路径和模式。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项目服务期至2027年9月结束。;标项 1,(1)2025年12月底前,提交市区专规初步成果;(2)2026年1月底前,提交市域专规纲要初步成果;(3)2026年6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标项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标项2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方面)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