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省汪清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全过程管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JY2025-NTQGC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吉林省汪清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全过程管理) 已由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以 延州农复【2025】20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招标人为 汪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96%+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管理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吉林省汪清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全过程管理)
2.2建设地点:汪清县罗子沟镇、春阳镇、鸡冠乡、天桥岭镇;
2.3项目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13.08万亩,其中:罗子沟镇10万亩,春阳镇、鸡冠乡、天桥岭镇3.08万亩;
2.4招标范围:承担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竣工备案管理、收尾管理等项目管理服务;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汪清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建设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服务期限以省市主管部门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相关服务标准的优质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④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⑤禁止经核实存在虚假信息的投标单位或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有关单位在2年内参与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活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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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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