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01]ZFCGZX[GK]2025006-1
项目名称:三明市公安局服务平台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39,800.00元
采购包1(三明市公安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339,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728,540.00元
投标保证金: 214,570.8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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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10104-服务器 | 三明市公安局服务平台建设 | 1(项) | 否 | 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系统总装集成,配合与包括本项目建设内容和与本项目相关建设内容的整体调试工作,保证项目各部分顺利实施,并确保整个系统的部署和稳定运行。 | 11,339,8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和收到供货通知书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和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证明材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后附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方代表还应随身带CA电子证书(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由投标人承担所造成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否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执行,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