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浪能发电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因研究需要,决定自筹资金对波浪能发电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开展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北方港区防波堤进行融合波浪能发电装置研究及示范,为后期进一步研究及工程实践提供技术支撑及应用参考。
2.2 招标内容:波浪能发电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 其他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范围符合投标项目需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
3.3 业绩最低要求:2022年至今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1个波浪能发电装置研发项目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持承担过波浪能相关的国家级项目,发表高水平SCI论文5篇以上,需具有丰富的波浪能研究经验。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 其他要求:
3.7.1 财务要求:请提供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5日11时00分至2025年09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融·智链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
采用银行转账的,须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灰堆支行
银行账户:1200163660005010011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时00分(以系统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交融·智链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