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港洋浦港区湾底作业区国投洋浦港10万吨级公共粮油码头工程水工构筑物工程及导助航设施项目钢管桩除锈及防腐 (项目名称)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浦港洋浦港区湾底作业区国投洋浦港10万吨级公共粮油码头工程水工构筑物工程及导助航设施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企业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钢管桩除锈及防腐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施工范围:洋浦港洋浦港区湾底作业区国投洋浦港10万吨级公共粮油码头工程水工构筑物工程、导助航设施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新建10万吨级码头,包括码头平台、1#引桥、2#引桥、端部防撞桩、接岸结构改造及附属设施、排水设施、水域带式输送机栈桥(码头及1#引桥部分)等。辅助设施包括系船柱、护舷、轨道及扣件、栏杆、围油坎、岸电设备基础及各类设备基础等、堤头灯、导助航设施等,包括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临时工程以及保证文明施工的必要设施。具体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2.2招标内容:拟对洋浦港10万吨级公共粮油码头工程水工构筑物工程及导助航设施项目的钢管桩进行除锈及防腐,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2.3项目地点: 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国投洋浦港二期5#泊位西,规划干冲岸段通用泊位作业区转角处侧。
2.4服务地点:招标方规定的钢管桩预制厂家进行施工
2.5工期要求: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3资质证件要求:中标后应提供所供设备所有证件及资料。
3.4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送、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不给予符合性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 16 时至 2025 年 9 月 20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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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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