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摩围山片区基础设施电力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审〔2025〕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摩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县摩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润溪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工程为10kV线路电压等级,导线为JKLGYJ-10kV-240/40,根据线路及地形特点,杆塔按10kV线路标准设计。工程第一路电源由35千伏润溪变电站961开关柜出一回10千伏专线(主供);第二路电源由35千伏润溪变电站962开关柜10千伏润龙线龙樱支线#45“T”接。
1、新建10kV线路12.38km,其中采用10kV-JKLGYJ-240/40架空绝缘导线架设6.42km,采用电缆沟敷设10kVYJV22-8.7/15-3*300电缆5.9km,采用电缆沟敷设10kVYJV22-8.7/15-3*50电缆0.06km。新立φ190*12m单杆2基、φ190*15m单杆62基、φ190*18m单杆5基、φ310*15m单杆4基。在新建线路#1杆和#73杆各安装真空断路器1台、避雷器1组、接地体1组。安装拉线190条。安装DFH-2/4B(二进四出)户外型高压电缆分支箱1台。
2、新建10kV线路1.8km,其中采用10kV-JKLGYJ-240/40架空绝缘导线架设1.6km,采用电缆沟敷设10kVYJV22-8.7/15-3*150电缆0.2km。新立φ190*15m单杆20基。在新建线路#1杆安装真空断路器3台、避雷器3组、接地体3组。安装拉线52条。安装DFH-2/4B(二进四出)户外型高压电缆分支箱1台。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00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491869.6元。
2.4 招标范围: 招标人发出的该项目施工图以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时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委)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