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标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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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尉财公开采购2025-32 | |||||||||||
2、项目名称:尉氏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943,000.00元 | |||||||||||
最高限价:4943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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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资金来源:2025年能力提升中央资金 (2)采购内容:为13所中小学采购取暖设备462台 (3)供货及安装期限: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4)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5)质保期:第二标段:质保期6年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第二标段:采购取暖设备46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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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及安装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执行《开封市财政局文件》(汴财购[2022]3号);(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费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企业的信用查询,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发布公告日期)。供应商下载文件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活动,但只能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一家投标人同时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标段先后顺序取靠前为准,其他标段不再进行推荐。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包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包段分别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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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