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西来峰 LNG 工厂管道天然气直接液化技改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乌海西来峰 LNG 工厂管道天然气直接液化技改项目工程监理已由 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以气销〔2025〕79号 《关于乌海西来峰LNG工厂管道天然气直接液化技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乌海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乌海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内;
2.2建设规模:原料气处理规模为 120×104m3/d(20℃,101.325kPa),项目属于改扩建工程,拟在乌海华气西来峰LNG工厂内新建调压单元、原料气增压单元、脱碳单元、脱烃单元、液化单元冷箱、10kV 变电站、导热油系统、除盐水系统,本项目不涉及新征用地。
2.2.1本次改扩建内容包括新建、利旧和停用三部分。
(1)新建装置及设施:调压单元、原料气增压单元、脱碳单元、脱烃单元、液化单元冷箱、10kV 变电站、导热油系统、除盐水系统;
(2)利旧装置及设施:脱水脱汞单元、液化单元、中间站、LNG 储罐、LNG 装车站、空氮站、中央控制室、110kV 变电站、消防系统、冷剂卸车系统、事故污水及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其中脱水脱汞单元、液化单元、空氮站、冷剂卸车系统需进行适应性改造;
(3)停用装置及设施:气柜、焦炉气压缩机厂房、TSA 变温吸附单元、除氧加氢单元、湿法脱硫单元、加氢脱硫单元、离心压缩单元、干燥脱水单元、甲烷化单元、污水处理站、循环水站、脱盐水及回用水站、锅炉房、火炬等。
(4)与主体工程配套的自控、给排水、电气、通信、热工、暖通、防腐、非标设
备、总图、建筑结构、消防、环保、安全、职业卫生等内容。
2.2.2 工程建设投资额约1.4亿元。计费依据: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的通知》(中油计划【2022】22号)文件的规定。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含工程接收、试运投产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保持一致,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实际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接收(中间交接)之日起24个月)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乌海西来峰 LNG 工厂管道天然气直接液化技改项目相关设施及配套工程。主要工程量包括新建调压计量装置一套、原料气增压装置一套、脱碳装置一套,脱烃装置一套、改造脱水装置、液化装置、空氮站、放空系统、分析化验、燃料气系统改造、给排水及消防改造、热工(导热油及除盐水系统)暖通、现场机柜间及自控系统改造及全部工程内新建、技改、安全隐患、相关配套工程。主要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Y/T4116-2024)中的工作内容为基础,在项目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投产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的入库承包商,资质准入类别符合本项目要求,状态为正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包商的准入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当日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3 业绩要求:具备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LNG相关业绩(LNG工厂、储库、大罐维修、接收站、城市燃气管道、门站等新、改、扩建项目业绩)1项。须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需同时提供①监理服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②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加《竣工备案证明》,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2 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 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注: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上述5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6.1技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化工石油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监理项目的总监职务。
3.6.2具备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LNG相关业绩(LNG工厂、储库、大罐维修、接收站、城市燃气管道、门站等新、改、扩建项目业绩)1项;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体现人员个人姓名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个人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验收文件。
3.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数量的不同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省级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行业监理岗位证书。具体监理人员见招标公告附件2。
3.8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须承诺满足本项目监理过程中的使用要求。
3.9 其他要求: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与本项目的项目管理(IPMT)、施工承包商、无损检测承包商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不得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提供承诺书)
3.10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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