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CG2025-C062-1
项目名称:2025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6150800
最高限价(元):6150800
标项名称:信息化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150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大数据发展中心智慧城市运营中心(二期)等建设项目,软件在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4个月内完成实施并上线。硬件设备45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文广旅体局东阳市文旅体在线应用,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6个月内完成实施并上线。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A、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采用以下①~③其中一种方式参与投标:
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②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达到40%,请根据要求上传《联合协议》(联合体协议双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分工、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格式见附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提供,格式见附件),并在联合体协议中进行相关比例说明。
③若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分包最多不超过2家),且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达到4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协议中须明确分包商的具体工作内容、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格式见附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提供,格式见附件),并在分包意向协议中进行相关比例说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