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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酉阳县酉水河镇长潭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酉阳县酉水河镇长潭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酉水河镇长潭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渝规资〔2024570号、酉阳规资函〔2025326号、渝规资(2025)5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酉阳县阡陌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酉阳县酉水河镇长潭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规模151.54公顷;新增耕地1.4437公顷,其中新增水田面积0.1504公顷;旱改水12.9256公顷。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074.8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19.254217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与其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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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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