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四川段)站前施工CYZXZQ-4标项目工程自购物资集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JCYZXWZ-2025-0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四川段)站前施工CYZXZQ-4标项目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四川段)站前施工CYZXZQ-4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四川段)站前施工CYZXZQ-4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密实混凝土减水剂、声(风)屏障钢构件、钢栏杆、不锈钢连接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四川段)站前工程CYZXZQ-4标,起讫里程DK225+169~DK245+021,正线长度分别为19.852km。主要工程数量为:正线路基2.556km/15段;桥梁16.768km/13座;隧道0.526km/2座;框架涵87.52横延米;制架梁491孔;无砟道床及枕轨运输安装40.964km,粒料道床12889m³;铺轨基地1处,铺新轨585.76铺轨公里(含四川段DK102+706~DK288+400及重庆段DK2+700~DK102+706范围)。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自密实混凝土减水剂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且应为中铁三局物资{2025}382号《关于启动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外加剂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内外加剂入围厂家。
2.生产能力:聚羧酸系减水剂年产量不低于10万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应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3年、2024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且无亏损。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p://cx.cnca.cn/CertECloud/
result/skipResultList?certItemOne=AtPosition)”查询,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减水剂生产厂商必须具有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4年、2025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3年、2024年、2025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且每年供货业绩累计不低于投标包件报价的5倍,其中铁路业绩(不包含城市轻轨及地铁工程)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年(2022年8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年(2022年8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两年(2022年8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两年(2022年8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成都局集团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声(风)屏障钢构件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资质、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
2.生产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具备同类物资年生产1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3年、2024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生产有关标准,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一年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物资全项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4年、2025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包含城市轻轨及地铁工程)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生产厂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钢栏杆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资质、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
2.生产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具备同类物资年生产1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3年、2024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生产有关标准,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一年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物资全项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4年、2025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包含城市轻轨及地铁工程)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生产厂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不锈钢连接线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资质、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
2.生产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生产有关标准,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一年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物资全项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4年、2025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包含城市轻轨及地铁工程)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wenshu.cour.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
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生产厂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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