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骁驰竞磋(服务)2025- 119
项目名称:2025年度支队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
包一:300000.00元;
包二:100000.00元
服务内容:
包一:支队执勤消防车辆定点维护服务,确定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厂家,并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包二:支队行政车辆定点维护服务,确定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厂家,并签订维修保养合同。行政车进口车辆需要到青海省行政区域4S店进行维修维护保养。
3.3 服务地点:格尔木市行政区域内;
3.4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3%的履约保函。
(2)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服务期内按每季度的车辆维护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对该季度实际维护费用进行付款,直至服务到期。
(3)按实际维修量产生的费用支付。
4 服务要求
4.1 要求能同时满足10辆以上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
4.2 要求配备修车工5人以上、电工、钣金工2人以上。
4.3 要求具备4T举升机等必备维修工具。
4.4 要求在格尔木市提供60公里范围内24小时车辆免费救援及拖车服务。
4.5 要求提供客户休息室和维修保养后免费洗车服务。
4.6 所提供配件,均须属原厂配件。
4.7 如服务期内,维修损坏配件超出采购配件范围,须承诺无条件更换,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进行季度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
5、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供应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有定点维修场所并提供相关资料;
8、此次采购项目供应商可以对两个包进行投标,但每个供应商只能中一个包,若同一供应商同时中两个包,则按先后顺序放弃其余包的中标资格。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供应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有定点维修场所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7日 至 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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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