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水利局通许县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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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汴通财招标采购-2025-9 | |||||||||||||||
2、项目名称:通许县水利局通许县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392,000.00元 | |||||||||||||||
最高限价:339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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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井灌农业灌溉用水计量采集系统957套,充值管理机46台,灌溉射频卡9830张,宣传培训等。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3交货(含安装)期限:合同签后90日历天。 5.4质保期:验收合格日起一年 (如果国家、行业或制造商规定有明确期限的,以规定期限长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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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以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格式见附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财务报表。) ;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符合免征条件等其他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6 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授权委托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公开截图);投标人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7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签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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