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渝中和两江院区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CQS25C0153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1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1539 采购执行编号:0611-BZ2500081475AF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渝中和两江院区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渝中和两江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 | 2,500,000.00元 | 1 | 项 | 服务范围: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渝中和两江院区污水处理站、提升设备、污水预处理设备提供24小时运维服务。服务要求:严格执行环保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负责污水站的运维管理,必须保证生产污水、废气的达标排放,污水必须经处理后排总排污口。服务标准: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达到《医疗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预处理标准以及其律法规的规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60%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单位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9月16日 至 2025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