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抛锚艇租赁、施工期航标技术服务2个标段-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1-27
(招标编号:CHDTDZ017/17-QT-160)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抛锚艇租赁、施工期航标技术服务2个标段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 2.2 项目规模:5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抛锚艇租赁标段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2025年3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期航标技术服务标段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2025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2)水运工程检测、监测-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施工期航标技术服务(CHDTDZ017/17-QT-1603):施工期航标技术服务,具体为: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期航标技术服务,包括提供施工期航标的器材、器材运输、航标设置、效能验收、维护管理(暂定24个月)、撤除回收等相关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流运输-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抛锚艇租赁】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的抛锚艇“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如拟投入的抛锚艇“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未登记在投标人名下,则还需提供投标人与“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签订的船舶租赁意向协议或授权书; 9.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海洋工程船舶租赁服务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水运工程检测、监测-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施工期航标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一项同类项目标的相同/相近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及业主/用户联系人。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1-27 10:40到2025-02-10 10: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